社会淫乱现象是受外来文化影响的吗?
文/羽箭雕弓
从某网站论坛看到一些讨论妇女卖淫问题和部分中国女子与外国人发生有损国格的淫乱问题的帖子,从帖子中罗列的大量事实来看,令人震惊,令人气愤,同时也引起我们深刻的反思。这确实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很值得探讨。我们善良纯朴的中国姐妹们怎么了?造成这一社会道德沦丧的主因到底是什么?从论坛上探讨的内容来看,大部分人又把这一原因归结为受外来文化的影响,那么果真是这样吗?错!我认为毛病还是出在我们自身。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但殊不知我们也是个性文化发达的大国,前几年上海等地曾搞过一次中国性文化展览,那其中内容丰富的可以用“蔚为大观”四个字来形容。古代中国的娼妓发展史,有文献可征,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战国策·东周策》记载说:“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鲍彪注释说:“闾,里中门也。为门为市于宫中,使女子居之。”这些被“国人非之”的“女闾”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呢?清代周亮工在《书影》卷四中说:“女闾七百,齐桓(公)征夜合之资,以佐军兴,皆寡妇也。”
所谓“征夜合之资”,明白易懂,无须解释;“以佐军兴”,则为的是敛财以富国强兵;设在宫中,服务的对象当然都是贵族成员。在宫中蓄养女乐以供统治阶级内部淫乱,古已有之,但这个将娼妓作为一种“事业”进行商业性操作的怪点子是当时齐国的著名政治家、改革家管仲(管子)想出来的。明末清初的文士余怀在《板桥杂记·后跋》中说:“管仲相(齐)桓公,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富国。”果然,在管仲的全力襄助下,齐国的国力大振,齐桓公也成为了春秋时期的第一个诸侯霸主,从某种意义上齐国是靠妓女富的国。
据史料记载,我国古代娼妓还有自己信奉的神灵,那就是白眉神。明人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说,白眉神长髯伟貌,骑马持刀,与关公像略肖,但眉白而眼赤。京师人相詈,指其人曰“白眉赤眼者”,必大恨,其猥亵可知。徐珂的《清稗类钞》说他又叫妖神:“娼家魔术,在在有之,北方妓家,必供白眉神,又名妖神,朝夕祷之。”千百年来,娼妓对白眉神十分恭敬,“初荐枕于人,必与艾僸(老公猪,指嫖客)同拜此神,然后定情,南北两京皆然也”。中国古代还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那就是一方面是对贞洁烈女的树碑立传,另一方面则是对妓女的名扬称颂,我国的古代名妓比如:苏小小、李师师、梁红玉、董小宛、柳如是、薛涛、李香君、杜十娘、小凤仙等,竟都成了后人世代称颂的人物,看来我们的古人有颂扬妓女的传统。
中国古代的性爱中的房中术更是发达,中国古代的淫书比西方的丰富得多,仅《金瓶梅》一部书就盖过了西方最黄的书,另外《春灯迷史》、《绣塌野史》、《浪史》、《五美缘》、《隔帘花影》、《肉蒲团》、《灯草和尚》、《痴婆子》、《两交欢》、《双珠凤》、《同枕眠》等这些数不胜数的淫书,恐怕也都不是凭空杜撰的吧?很大程度上是不是反映了我国古代的一部分不为耻的现状呢?所以不要动不动就把不好的东西都统统归结为外来的,其实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大部分还是属于我们本土的,想想我国刚刚解放时,党和政府为了铲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娼妓制度,耗费了多么大的精力,便可得知了。
另外,我们也不要忽略这样一个事实,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大量西方先进文化涌入,可那时候卖淫嫖娼现象并不多见,相反,这几年我国复古风潮席卷大江南北,大力提倡弘扬传统文化,这本身无可厚非,可几年贪污腐败、道德沦丧、沉渣泛滥等现象反而日趋严重了,这到底是为什么?这还不是我们的旧文化有着不可避免的弊端所致?那就是我们长期以来道德至上传统观念的虚伪性所带来的恶果,因为,每当社会腐败现象严重,就会马上把一切罪责归结于礼崩乐坏、道德沦丧,坏了所谓的人伦纲常,这时候,社会上马上就会出现一轮道德重整、伦常修复的过程,等新的社会腐败来临之后,又会出现新的一轮的道德修整过程,社会总是在这个腐败、修整,再腐败、再修整的怪圈中沉浮、变迁。其实,社会的进步,社会的稳定发展,决不能过于依赖所谓道德的力量,必须健全民主与法制。
少数中国女子与外国人发生淫乱的丑行,还能从我们的传统文化的糟粕中找到另外的病根:中国是个几千年的封建宗法制度国家,“三纲五常”把中国人搞得等级观念很严重,正如鲁迅先生所言:中国人从来没有争到过做人的资格,中国人的主奴根性,使我们变得不是主子便是奴才。我们国家长期贫穷落后,国门一但打开,许多中国人便把和我们肤色不一样的外国人统统当成了富人,当成了上等人,一个中国女子被一个老外所占有,这个女子似乎也“上等”了起来,这些年许多中国女子之所以非常愿意嫁给老外进而同老外淫乱,这恐怕也是一种潜在的内因。
总之,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鲁迅说“昏乱的祖先,养出昏乱的子孙”。所以,不要把中国人做了好事,就说继承了传统文化,一干了见不得人的坏事,就说成是受西方文化影响,好像咱们干的坏事都是人家外国人教的,我想,还是应该从我们自身的文化中,自身的体制中找找原因。
爱情就是男女之间的犯贱和犯骚
文/羽箭雕弓
人间有情,世间有爱,世世代代有多少痴男怨女对爱情刻骨铭心、魂牵梦萦,可又有多少人对“爱情”说的清道的明呢?元好问说:“恨人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西方的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两种说法似乎都把爱情抬到了很高的位置。其实,“爱情”这个词是外来的,《红楼梦》写了天地人间恸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悲剧,可翻遍全书也找不到“爱情”两个字,有这两个字也是拆开来用的。
据说,“爱情”这一词汇的产生,本身竟带有某种暧昧的色彩。原始语言里并没有“爱情”这个词,直至欧洲的中世纪“爱情”的词汇才通用起来。那时的妇女们生活在城市中的城堡里,受贵族们的监护,同时也收到了良好的教育,她们躲在城堡里读书、欣赏艺术来打发时间。当十一世纪的十字军东征开始时,许多男人包括贵族中男人远赴沙场,这就把娇妻留在了家里。那些没随军东征的男人便想方设法去讨好勾引那些贵妇人,便出现了最早的一批抒情诗人,他们多半也是贵族,它们与这些贵妇人偷情,寻欢作乐,互相歌咏罗曼司式的诗篇,婚外情成了当时社会的一种风尚,于是由人们把这种婚外情称之为“爱情”(请参见W·J·莱德里[美]《婚姻的幻象》)。
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爱情起初并不是以所谓崇高的面目出现的,恰恰相反,它却是以一种不光彩的偷情的形式出现的,这大概出乎我们许多人的意料。其实,我们从《圣经》传说和古希腊传说中早就可以找到这方面的佐证:夏娃和亚当的偷食禁果,被上帝逐出伊甸园,潘多拉的盒子给人类带了灾难等,都足以说明了这一点。爱情既产生了梁山伯与祝英台、贾宝玉和林黛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千古绝唱,也产生了奥塞罗似的妒忌、安娜与渥伦斯基的偷欢、于连和德·瑞那夫人的奸情、海丝特与狄姆斯·泰尔的罪孽。
爱情到底是什么?说白了,爱情就是男女之间的犯贱和犯骚。爱情就像云块撞击的雷电,瞬间闪烁出耀眼的光芒。爱情能使人激情似火,能使人痴狂发疯,爱情也能使人手脚冰凉,使人万念俱灰。 很难想象一个人为了爱情能激情永久,发狂一辈子。所以我想,爱情是永恒的这一命题,也许是历史上编造的一个天大的谎言。因为所谓的“白头偕老”早已转化为人与人之间难以割舍的亲情,而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爱情永远与青春作伴,我认为,夫妻之间一过四十岁,就只有亲情般的厮守,而很少再有所谓的爱情了,因为这时候的夫妻之间的感情更像是兄弟姐妹的情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偷情” 这个词都远比“白头偕老”更接近于爱情本身。